關於個資與隱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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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詢問問題如下:「我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報警送醫後,向公司申請職災。但公司未經我同意或陪同,就逕自去警察局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請問,公司與警察局是否違法?違反哪些法條?我可以依據哪些法條向公司與警察局提起告訴?」先感謝回答。
61ee0f69用戶 發表於 2025/10/05 13:21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10/05 18:44
    回覆諮詢(2387)、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216)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1項1款,定有明文。
    具體來說,有可能構成上開法條的「其他」這類狀況嗎?
    
    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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