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多次連續報名聚會

刑事犯罪 其他 7 次瀏覽
朋友於多人聚會型交友軟體,被一位網友連續報名十一次(完全沒有審核過對方),最後一次該網友表示「錯過我是你人生的遺憾與可惜」,對方親友表示「報名不算要求約會,因未私訊對方要求見面」,請問合理嗎?
69e76024用戶 發表於 2025/11/16 11:04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11/16 11:22
    回覆諮詢(22041)、最佳解答(1598)、獲得感謝(6127)

    您好
    1、以法律層面來說,如果要提告跟騷法,僅有報名活動還不構成刑事犯罪
    2、如果覺得人格權遭受侵害,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告對方,要求精神賠償
    3、本律師處理過不少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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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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