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跌倒,家暴驗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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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跌倒,家暴驗傷單
妻子因經常外出不不回家,想阻止她不要外出,她坐在椅子上,我想牽她雙手勸她回房睡覺,她就用雙手推開我,導致沒坐好跌倒,我第一反應就是拉住她,然後她就有些激烈的舉動,我就抓住她雙手怕她傷害自己,事後她還是出去,隔天既然丟了一張家暴驗傷單,被先生拉扯跌倒手瘀紅,尾錐頓傷,然後拿離婚協議書叫我簽,我想問這樣就家暴成立嗎,就必需一定要離婚嗎
a87d27f7用戶 發表於 2019/12/27 11:54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2/27 12:05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你好,若你並非有以暴力手段阻止配偶外出,應有相關空間答辯並未有家暴事實,同時對方主張離婚之事,你應無同意之必要,倘若後續對方執意提出判決離婚之訴,可與我們進一步討論加以答辯。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a87d27f7用戶
    發表於 2019/12/27 12:08
    謝謝您的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27 12:31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您所述您並無以暴力行為對待妻子且僅是偶發事件,如對方聲請保護令應有答辯之空間。倘若對方依此要求您協議離婚,您並無需配合之義務。 
    惟若對方以此事由聲請通常保護令,建議應謹慎答辯。若保護令通過將對離婚訴訟產生相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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