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詐騙可行使哪些法律保護自己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377 次瀏覽
遭詐騙後已至警察機關報案並取得報案三聯單,也收到地檢署偵查終結通知信函,確認被告有罪,目前收到刑事法庭之傳票。先前已凍結被告的銀行帳號,但裡面金額卻所剩無幾,被害人共三位,假設被告無能力償還詐騙金額。
1) 除了行使民事損害賠償、聲請假扣押,還可行使哪些法律才能追討回被詐騙金額?
2) 若被告無力償還,是否能向銀行請求代位求償?
3) 是否能請求精神賠償或在詐騙本金中求償利息?
a4d92e2c用戶 發表於 2019/12/27 21:28

3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27 21:34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您仍應提前民事訴訟,讓法院去判決對方應賠償的金額,這樣一來即使對方一時沒有財產償還您的損失,未來也可定期去國稅局查調對方的財產資料,如果有財產就可扣押。
    
    請求賠償時可一併請求對方賠償利息也就是法定利率年息百分之五。
    
    以上謹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可再討論,希望有幫助到您。
    
    
                         
  • a4d92e2c用戶
    發表於 2019/12/27 21:58
    律師您好, 被告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一項提起公訴(其觸犯1個洗錢罪、3個幫助詐欺取財罪,為想像競合犯,故從重論以洗錢罪嫌),其為詐欺共犯(無抓到其他主嫌),屬故意而為之,若在起訴前已脫產,假扣押是否還能奏效? 謝謝。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27 22:06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假扣押聲請如通過,就可以查詢對方國稅局財產資料,確認是否尚有未脫產的財產可扣押,所以假扣押還是有他的實益,如有聲請假扣押的問題歡迎詢問,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28 14:50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最佳律師回答
    楊俊鑫律師(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3年間勝訴至少101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1) 除了行使民事損害賠償、聲請假扣押,還可行使哪些法律才能追討回被詐騙金額?
    刑案部分你可以考慮讓對方分期還款然後跟法官聲請附條件緩刑。這樣緩刑卡著他有的人會還一點。
    2) 若被告無力償還,是否能向銀行請求代位求償?
    銀行部分會有困難。
    3) 是否能請求精神賠償或在詐騙本金中求償利息?
    財產損失原則上不能請求精神賠償。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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