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紀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法務通知函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3 次瀏覽
近日收到樂分期的法律通知函
內容如下
1.台端向本公司分期付款辦理手機貸款分期,至今積欠本公司之分期款項28204元整尚未繳納,經本公司多次要求繳納均拒,現故意逃避置之不理有續意之逃匿嫌疑並且違反規定,已構成債務不履行如涉有刑事罪嫌將一併追訴
2.未能於三日內移轉有關款項,即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依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之相關規定進行查封財產,其相關訴訟及執行費用概由 台端負擔
3.縱使行之執行完畢,本公司依法仍可以對此帳款要求給付,而民事請求權時效為15年

因我有繳納了,也請他們專員進行調轉部份,後續並無通知是否有調轉成功
那這樣依舊算是沒有繳納嗎?
那它們是可以依照合約內容進行起訴的嗎?
ca4b2388用戶 發表於 2026/01/13 14:05

1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6/01/16 09:40
    回覆諮詢(2026)、最佳解答(56)、獲得感謝(451)

    您好:依您所述原則上屬民事債務問題,未來如協議不成,應注意法院來文再適時異議。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 律師親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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