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名登記的銀行帳號是否需提前公證
婚姻.監護 離婚 20 次瀏覽您好,我目前正在準備離婚,因此開始清點自己名下的財產。過程中才發現,父母在我未成年時曾替我開立多個銀行帳戶,並且多年來都有資金進出,但從未告知我。經詢問後,父母也承認帳戶不只一個,主要是父親用來投資基金與股票。 我想請問: 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這些帳戶內的資金,是否仍會被納入婚姻關係中的剩餘財產分配? 若這些資金原本屬於我父母,而法律上可能會被認定為我的財產,父母是否有方式能取回或證明這些資金為他們所有? 另外,目前我尚未向父母提及此事可能涉及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擔心他們會因此緊張而急急提領,造成不必要的問題。想請您協助評估此情況,並提供建議處理方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