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強扣押金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193 次瀏覽
請問退租時若屋主以當初簽約日就算房租扣除押金是否合理?
一、當初是在97年9月17簽訂契約,但合約內容起租日為97年8月1日至98年8月1日共計一年。
二、現在108年要退租的時候說要扣除11年前的「簽約日」至起租日12天的租金
簽約日:97年9月17日
起租日:97年8月1日~108年12月13日
他現在是直接從壓金扣除簽約日至起租日的12天及12月13天,共25天的租金,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三、租賃期間因樓下反應漏水問題,屋主有請廠商來施工,花了兩個星期先後打掉兩間浴室,當初屋主說會補貼期間所使用之水費、電費及母親無法上班的工資,每次跟他簽約的時候都顧左右而言他,遲遲無下文,現在要退租了更直接說沒有這回事,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2b323d6e用戶 發表於 2019/12/28 09:4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28 10:35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房東任意扣押金並不合理
    屋主說會補貼因漏水維修而生多餘的水電費可以主張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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