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 刑事犯罪 其他 1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律師您好 請問在個人臉書的 不指名道姓寫文章 某人要拿去檢察署遞狀 這樣會成立嗎?到底, 問題: 某人至今還在直播造謠 中傷對方呢!影響他人 還敢去律師事物所去找 律師寫訴狀甚至檢察署 遞狀,真是傻眼貓咪呢 收藏問題 f4d135e2用戶 發表於 2026/05/01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