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過世無遺產有負債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104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姐姐約40歲已離婚 長期無工作
又是孕婦近期樓梯跌落昏迷剖腹早產
早產兒12月20日社會局接走安置
12月28日姐姐過世
目前已知無財產有幾條欠款
銀行15萬 健保12萬
好幾件竊盜案件進行中
其他欠款不明
姐姐三位小孩都不同父親
第一個小孩14歲 跟父親
已離婚
第二個小孩8歲 戶口在外祖家
無結婚父不詳
第三個小孩0歲 社會局已安置
無結婚父不詳

問題:
想問我們要採取什麼動作 拋棄還是都不用?
是否還會牽連到小孩以外的親人?
7a430339用戶 發表於 2019/12/29 22:35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29 23:14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可參照民法第1138條以下之規定。在被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還在世的情況下,會由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除非直系血親卑親屬都拋棄才會輪到後順位的父母、兄弟姐妹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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