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多告,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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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在網路上被網民誤認錯人,導致有眾多網民在我搞不清楚的狀況下,用惡劣的言語辱罵我,在被誤會還被辱罵下一氣之下對6位網民提告公然侮辱。

事情經過一隔月左右,目前案件進度應該是在傳喚被告到警局做筆錄,還沒送往地檢署,因為前幾天有幾位被告有來詢問我是否有告他們,但因為時間沖刷有自我反省,覺得我當時有太衝動第一時間就提告,再加上過年後我本人就要去國外工作,沒時間與被告開偵查庭或後續法庭,所以想要撤告息事寧人讓這件事情就過去就算了,算得到教訓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對此感到很抱歉。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因為我是報案一次提告6位,想知道是6位被告寫在一張撤回告訴狀就好了,還是一個人寫一張?
2.因為當初報案是在家中附近的警察總局,到時受理的員警說會把案件轉交轄區的派出所,我要提交撤回告訴狀是提交給報案的總局,還是轄區的派出所?
831b1ac5用戶 發表於 2019/12/30 22:36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31 00:2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1.可一狀表明對多位被告撤告。2.撤告部分,可先向承辦員警詢問。以瞭解目前偵辦進度及撤告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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