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多告,撤回告訴
其他 其他 2587 次瀏覽上個月在網路上被網民誤認錯人,導致有眾多網民在我搞不清楚的狀況下,用惡劣的言語辱罵我,在被誤會還被辱罵下一氣之下對6位網民提告公然侮辱。 事情經過一隔月左右,目前案件進度應該是在傳喚被告到警局做筆錄,還沒送往地檢署,因為前幾天有幾位被告有來詢問我是否有告他們,但因為時間沖刷有自我反省,覺得我當時有太衝動第一時間就提告,再加上過年後我本人就要去國外工作,沒時間與被告開偵查庭或後續法庭,所以想要撤告息事寧人讓這件事情就過去就算了,算得到教訓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對此感到很抱歉。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因為我是報案一次提告6位,想知道是6位被告寫在一張撤回告訴狀就好了,還是一個人寫一張? 2.因為當初報案是在家中附近的警察總局,到時受理的員警說會把案件轉交轄區的派出所,我要提交撤回告訴狀是提交給報案的總局,還是轄區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