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後的下一步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2993 次瀏覽
問題:
請問下一步我該做什麼?


事實經過:
我於今年11月13日向新北地院聲請本票裁定付1000元,今日收到法院的公文掛號
 
                 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公文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相對人於106年4月20日簽發本票內載憑票無條件兌付聲請人新台幣20萬元,其中之20萬元及自民國108年11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1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主文所示之本票,經提示未獲清償,為此提出本票一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xxxxxx。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偽造xxxxxxx。
六、發票人已提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法xxxxxxx。

附圖:
用意:整齊,我不知道諮詢內容會如何顯示...。
8a1d6947用戶 發表於 2019/12/30 23:01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30 23:06
    回覆諮詢(1985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等裁定確定後,持該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向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相對人財產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30 23:07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若目前僅收到裁定,待確定後可向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31 09:44
    回覆諮詢(192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若對方收到本票裁定後沒有抗告,則您之後會再收到一份確定證明書,您收到確定證明書後,即可持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到國稅局查詢對方的財產資料,查到對方有財產後,再到該財產所在的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有多筆財產,則您只要向其中一間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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