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說要告我業務侵占,並針對我的臉書留言進行提告毀損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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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2019年七月至十一月我在中和詩篇音樂短期補習班工作,目前已經離職
因為我在他們臉書徵老師貼文下面留言「...還敢徵人啊...」
他叫我要給他交代
並叫我回去清點之前的項目,否則將告我業務侵占
但當時我在公司的時候並沒有業務侵占,我很怕他會捏造證據來告我

問題:請問我在臉書的留言會構成犯罪嗎?那如果他要告我業務侵占我要如何證明我的清白,我這裡都沒有留下證據...
2be9bd7a用戶 發表於 2019/12/31 17:15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19/12/31 17:20
    回覆諮詢(850)、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留言須視具體前後文脈整體觀之,如果確實只寫「還敢徵人啊」尚不足以成立犯罪。
    2、刑法業務侵占罪之成立有其要件,您沒有任何的事件背景描述,實無法判斷是否有成立可能。這部分若有擔心,建議就對方所指侵占之部分與律師約詢,說明背景事實後,為您判斷。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31 17:21
    回覆諮詢(19913)、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有可能構成妨害名譽,仍須檢視完整留言方能確認
    2.針對業務侵占部分,如對方任意捏造證據而提告可能構成誣告罪
    如認為自己並無公司所言之犯行,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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