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一人代表全部繼承人拋棄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197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要拋棄大姐的負債
有查詢順位表好像是
第一順位大姐膝下有三位小孩
第二順位剩 母親
第三順位 二姊 弟弟
第四順位剩 外婆
共七位


問題:
是一起大家約時間直接去法院申請就可以?
還是要申請等法院一個一個通知?
還是一位代表即可?
一位代表那需要大家什麼資料
98bd6520用戶 發表於 2019/12/31 19:50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31 19:56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需提出拋棄繼承之聲請狀、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和於書狀上蓋上印鑑章。
    
    所有繼承人可同時在一份書狀上聲請拋棄繼承,建議可向律師或法院確認所需文件後再辦理。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31 21:18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如果沒有全部的人一起辦,就必須依照繼承順位辦理,事實上困擾很多。
    2)限定繼承陳報遺產清冊是一人聲請,對所有繼承人都有效。但拋棄繼承無法一人聲請必須每位想要辦理拋棄者都辦理。
    3)聲請拋棄繼承,實際上難度不高,可上網找資料、至法院詢問,除非人數眾多或彙整資料不易,再考慮找專業人士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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