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押金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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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期間為107/5/1-108/4/30  房東到現在還是不還押金

房東告知要回去清理房間,跟修繕我弄壞的東西才會還我押金

好幾個月前我把洗衣機的蓋子弄壞了,房東沒有請人來修 房東自己弄好可以開可以關,我也離開住處一陣子了,請問我真的需要花錢把那個修好嗎還是因該由房東自行修繕呢?

我也把廁所門把弄壞了,是喇叭鎖 我把門打開就掉了 已经不是第一次掉了,也是房東自行修好沒有請人來修理,但房東要扣我押金當修繕費 是可以的嗎?

房間我已经清潔過了房東還是不滿意,有請她扣幾百塊押金當清潔費 ,她不要 可是我查詢過了 扣幾百塊是合理的,她堅持要請外面的人打掃來扣我押金的費用是合理的嗎?

我也只是剛高中畢業的人實在不懂這些,希望能幫我解惑 謝謝。
2f2b2656用戶 發表於 2019/07/13 04:01

1 位律師回答

  • 王煥傑律師
    王煥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5 23:36
    回覆諮詢(9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22)

    您好,依民法第437條第1項規定,租賃物修繕義務應由出租人(房東)負擔,但依您所描述情形,似應先釐清租賃物究竟是原先已有毀損情況,或是您疏於留意所造成。
    
    至於押租金的部分,除雙方簽訂租賃契約時已明確約定於何種情況下,出租人得扣留押租金外,否則於租賃契約期間屆滿時,租賃關係即消滅,若您於租賃期間內均有妥善使用租賃物,房東就必須返還押租金給您。
    
    如有相關細節事項尚未釐清,歡迎以下列方式聯繫,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LINE ID:whj790118
    電子信箱:km1030199@gmail.com
    王煥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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