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當事人就違反個資法代為檢舉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79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朋友因為個人糾紛,被人惡意截圖有全名+照片的貼文(公開貼文)到臉書社團被「公審」,因朋友人尚在國外,且不想提民事(怕麻煩


問題:個資法如上述情形,張貼本名+照片於大眾討論,是否有刑事責任?如若有,非本人是否能代為檢舉(非提告)以讓對方負責任?朋友為外國公民,並不想走麻煩的程序,謝謝。
ca793d8b用戶 發表於 2020/01/02 02:10

2 位律師回答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3 08:28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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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03 13:39
    回覆諮詢(19930)、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2)

    您好
    如有違法疑慮,也應由本人提告妨害名譽
    他人代為提告,則為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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