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益放棄

遺產.繼承.贈與 其他 1150 次瀏覽
各位大律師,您好!

最近我遇到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
狀況:
媽媽死後經營的小吃店契約尚未終止,押金尚未向房東收取。
問題:
房東要求支付房租,但弟弟與父親不予理會。
我與房東不想因此鬧翻甚至走法院,但小吃店是五人共同繼承關係我也無法處理。
請問是否有自保方式放棄這部份繼承權益,以避免此風波?

謝謝!
6463c884用戶 發表於 2020/01/03 22:52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4 00:1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就繼承部分可考慮是否有負債大於遺產情形,而考慮於三個月內聲請拋棄繼承。惟不得僅選擇拋棄部分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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