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誹謗罪且在偵查庭認罪後 後續該如何減低傷害?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478 次瀏覽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小弟於去年10月左右在網路FB社團發文抨擊原告為政治打手與舔狗,因而被提告誹謗,在11月時警察局傳喚問訊時即有表明有和解意願,但在今年1月開偵查庭時,原告並未到場,且報到時原告早已蓋上未到紅章,是否代表原告有事先知會不出庭,不願意跟我和解這方面我只是猜測,因為沒有官司經驗,所以在詢問後便在沒有提出和解聲請又或是認罪協商的情況下認罪了,是否這樣就代表我已經確定會被起訴定罪了?

而在我已經認罪的狀況下,我後續還能有甚麼積極作為來降低傷害?
e1fc9c08用戶 發表於 2020/01/06 18:18

4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6 19:19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為確認案件詳情,建議您預約至所詳談為妥。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06 19:31
    回覆諮詢(19940)、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起訴與否屬檢察官職權,認罪不一定對您不利,建議攜帶資料跟律師討論。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1/06 20:08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是否會被起訴仍要看案件事實及證據而定。
    2.即時被起訴於進入法院審判後仍可具狀聲請調解。
    3.如是認罪而遭起訴可往犯後態度良好為主張。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06 21:13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有機會建議能與對方洽談和解事宜,除刑事案件外,仍有受民事求償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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