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軟體私聊在無第三方知情之情況下能否構成罪名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447 次瀏覽事實經過: 剛剛跟人討要證據,並在明知對方是韓粉的情況下因對方堅稱“自己會負責”但又沒有任何能證明的證據,一氣之下罵了對方“不負責任的懦夫”、“韓國瑜”、“高雄市長” 事情發生在通訊軟體,私訊且並沒有第三方知情 問題:請問能構成妨害名譽、誹謗或公然侮辱的其中一種嗎
事實經過: 剛剛跟人討要證據,並在明知對方是韓粉的情況下因對方堅稱“自己會負責”但又沒有任何能證明的證據,一氣之下罵了對方“不負責任的懦夫”、“韓國瑜”、“高雄市長” 事情發生在通訊軟體,私訊且並沒有第三方知情 問題:請問能構成妨害名譽、誹謗或公然侮辱的其中一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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