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
婚姻.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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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先生多年嫖妓及外遇後,先生表示願意悔過重新開始,但害怕會再度發生,想詢問若合意簽立以下切結書,對我將來是否有保障?這張切結書如果只有我們2人知道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
切結書
本人 XXX 為向妻子 ○○○ 請求寬恕本人之外遇行為,願承諾下列事項:
一、 本人對於過去半年間數度嫖妓及與女子YYY發生性行為乙事,深感後悔,為此向妻子鄭重道歉,並保證未來絕不再犯;本人日後亦會加倍疼愛妻子與照顧家庭,以實際行動證明本人悔過之誠意。
二、 本人同意未來將房子登記予妻子名下以賠償妻子因本人外遇行為所受到之傷害。
三、 本人同意將日後每月之收入(包括薪資、股利……等)均給付予妻子,作為家庭生活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用,如有剩餘亦全數無償贈與妻子,以感謝妻子之辛勞。
四、 本人日後若再與妻子以外之女子有任何超出友誼範圍之互動(包括但不限於性行為、牽手、摟抱等親密行為,以及曖昧言詞、簡訊、電子郵件等聯繫),本人同意每違反一次即支付妻子新台幣一千萬元之精神慰撫金並放棄監護權。
此致
○○○
簽名:XXX
見證人:XXX律師
中華民國XXX年X月1X日
0e7c7d6c用戶
發表於 2020/01/08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