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現場未錄音錄影拍照,訴訟時如何取證?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177 次瀏覽某甲違反管理條例,在公眾場合進行不恰當行為,已侵害群眾利益。某乙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想拍照蒐證時卻被甲以侵害肖像權為由阻止。為了避免刺激甲造成無謂的肢體衝突,乙選擇報警110,並要求甲留在現場一起等警方到來。然而甲執意離去,乙只好尾隨其後,甲憤而轉身動手推撞了乙(未受傷),意帶恐嚇地警告乙勿跟過來。事後在警方抵達前,甲已逃逸無蹤,現場並無監視器拍下兩人當時衝突的情況。 乙欲提告甲妨害行動自由,阻止拍照蒐證及阻止跟隨(恐嚇)。請問在無錄影錄音拍照等直接證據下,法官與檢察官如何審理? 現場有幾個民眾目睹事件經過,請問他們有義務成為證人嗎?又假設他們偏袒甲,法庭上陳述不實證言,是否違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