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分期糾紛,對方不履行合約內容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924 次瀏覽
本人是賣家,於2019/12/09在監理站與買家交車過戶,當時有簽合約書,對方必須於隔月10日分期付款一共兩期,到了履約日期,對方不出面解決問題,是否構成詐欺呢
d87ca511用戶 發表於 2020/01/15 01:39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5 09:50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依您所述情形,除非可以證明在交車當時買方確實無給付價金的真意,否則應屬單純的民事債務糾紛。您可以循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買方給付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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