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27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前女友前年委託一位他的朋友跟我拿我約定好要借她使用的銀行帳戶,她說要薪資轉帳用,因她的不能使用所以要借用我的,那時我工作不穩定想回家鄉屏東,因缺錢所以她說要給我錢,但她那時叫一位我完全不認識的朋友去拿,我不疑有他就給他了,之後她人就消失我們也一直到現在沒有聯絡,我沒有她的資料也找不到她,因怕她做別的用途所以一個月後我打電話去辦停了,但是就在我辦停沒有多久就接到銀行來電說我的帳戶變警示戶我就被抓去做筆錄了,第一次偵查庭已開完,檢查官只有說要起訴我,其他的沒有多說,我說的是事實,警局筆錄是這樣說我去也是這樣說的 問題:請問我要怎麼做對我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