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釣魚查獲持有及吸食安非他命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34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一、事件發生:
民國109年01月16日17時30分

二、事件描述:
1/16日時,在同志交友軟體上遇到警方釣魚,對方要我幫調3000元的安非他命,我答應了(可實際上我並沒有去幫調,因想這可能會變成我販賣,所以我是拿我自己剩下的東西前往,想共同使用,沒想過要收錢),到了約定地點,即有警方人員上前盤查,即查獲吸食器及2小包安非他命(1.29克/0,85克),制作筆錄時,是以持有及吸食起訴我,目前剛以一萬元交保。


問題:
請問這會變成我意圖持有販賣或意圖販賣未遂嗎?
af1b5754用戶 發表於 2020/01/17 22:34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1/17 22:40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你的行為確實可能已經構成販賣毒品等等刑事責任,可以考慮就警方陷害教唆以及行為未遂等等事由進行答辯,避免被以販賣重罪起訴,是否有答辯空間你可持相關事證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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