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釣魚查獲持有及吸食安非他命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487 次瀏覽事實經過: 一、事件發生: 民國109年01月16日17時30分 二、事件描述: 1/16日時,在同志交友軟體上遇到警方釣魚,對方要我幫調3000元的安非他命,我答應了(可實際上我並沒有去幫調,因想這可能會變成我販賣,所以我是拿我自己剩下的東西前往,想共同使用,沒想過要收錢),到了約定地點,即有警方人員上前盤查,即查獲吸食器及2小包安非他命(1.29克/0,85克),制作筆錄時,是以持有及吸食起訴我,目前剛以一萬元交保。 問題: 請問這會變成我意圖持有販賣或意圖販賣未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