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能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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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年滿17歲將要18,我和男友已經發生過關係 男友19,如果我的監護人要提告是可以的嗎?還有如果我屆滿18在外面晚歸,我的監護人可以報警抓我,還有對我身邊陪我的朋友提告嗎?若是我滿18住男友家,監護人可以用和誘罪對我男友提告嗎?不是男友提要我跟他住是我自己要去住的
532b81fa用戶 發表於 2020/01/19 01:20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9 07:21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因為法律上的成年是以20歲為成年日期,您父母對您還有所謂的親權存在。
    2.所以您與男友發生性關係,若有重大妨害您父母的親權導致他們受有痛苦,如您懷孕墮胎等,是有可能可以對您男友提請民事損害賠償,不過是否成立還是要看具體情狀。
    3.同前所述,您18晚歸,或許不構成犯罪,但您父母對您還是有親權,可能還是可以請警察協尋。
    4.若是您主動提議去男友家住,男友是否成立和誘罪,實務上有些爭議,但我會認為應該不成立,不過仍要看證物以及實際情況來決定。
    5.父母提告有無理由是一回事,但您父母的確在訴訟上有權利啟動這些程序,若您與父母未能有良好溝通,您父母提告,您、友人以及男友仍不免有應訴之煩,所以建議好好溝通,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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