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線上借款.卻被冠上協助詐欺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82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因線上借貸.對方要我交出金融卡及密碼.剛開始沒有多想.因而借出.事發過2天左右因聯繫不上察覺有問題.因而打165後.員警說我協助詐欺等待地檢署通知.

問題:
我手邊只有跟對方現在借貸的電話紀錄/銀行的明細.要如何替自己洗刷冤屈?
e8542a04用戶 發表於 2020/01/20 17:28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20 18:42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之前處理過很多刑事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擔任律師後,也有協助被告獲判緩刑之案例,就您所述個案,實務上大多會為有罪之認定,但並非全無罪答辯成立的空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如對話網頁及與對方聯繫經過等)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並委託專業律師為您撰寫答辯狀或陪同製作筆錄及協調調解事宜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20 20:18
    回覆諮詢(19973)、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9)

    您好
    後續可能遭詐欺罪幫助犯起訴,建議檢附資料與律師諮詢將來答辯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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