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子女監護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79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去年七月因為男方辱罵和男方商量離婚,但是因為小孩而決定在試試看(從去年七月到現在雙方都當對方為陌生人不講話),上星期男方又辱罵而決定離婚,目前為全職媽媽(小孩一歲三個月)沒有工作,男方工作為日夜顛倒的工作,有告知男方想照顧小孩到成年,成年後會讓她回去男方家中,可以共同撫養,中間也歡迎隨時來看小孩、假日帶她回去,男方不願意把小孩讓給我撫養,堅持帶回去自行照顧。

問題:
我該如何才能讓孩子在女方這邊照顧到他成年?
如果要打官司我應該如何準備?
211a7a84用戶 發表於 2020/01/21 10:20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1/21 11:14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若雙方對於監護權以及探視權無法達成共識,可訴請法院下達裁定,監護權判定法院會參考雙方收入、家庭環境、子女意願等等,再交由社工作出訪視報告由法院參考,若對方有明顯不適任擔任子女監護人之事實你應適時蒐證,這部分可持相關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21 11:09
    回覆諮詢(1986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先與丈夫商量,並記載於離婚協議書內,作為依據。
    如希望以裁判離婚方式,可與我們聯絡商討後續訴訟策略。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1/21 14:26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如雙方就離婚或親權無法達成共識,則需透過法院裁判的方式進行。
    
    而就孩子親權的酌定法院是由孩子的最佳利益出發,也就是會綜合判斷父母雙方的親職能力、經濟能力、支持系統、以往照顧孩子的情形等因素去決定把孩子交給哪方照顧對孩子較好。這些會交由社福單位進行訪視後決定。
    
    若您要爭取照顧孩子到成年基本上您必須爭取到單獨親權或是共同親權您為主要照顧者,建議上可準備過往照顧孩子的相關資料,如照片等並對孩子將來成長預先有所計畫。另可與律師諮詢對日後訴訟有所準備。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