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盜放在論壇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92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的照片被放在論壇上,
文章內容為該作者買春故事,
沒有指名道姓,但是文章底下放我的照片。
照片有將臉打馬賽克,但是感覺被影射,很不舒服。
跑了台北兩家警局,報案都不被受理,直到跑了地檢署找檢察官跟法官,對該帳號提出告訴,檢方說如果找到該帳號主人會通知我。

問題:
1.該論壇伺服器在 香港,台灣檢方是否有權限請對方調ip資料?
2.檢察官跟法官有協助我開庭做筆錄,並提告,我的案件就一定會成立並全力偵辦嗎?
3.我上述的對方的犯罪要件,是否夠讓台灣檢方幫我查對方ip等個資?
42547f5a用戶 發表於 2020/01/22 13:01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1/22 16:22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因伺服器在香港,而臺灣檢方與香港間的司法互助協定,依港澳關係條例第56條之規定,是依互惠原則處理,所以臺灣檢方有可能可以請香港司法單位看能否提供相關IP資料,但香港政府會不會給可能還是要看他們的意願。
    2.有開庭做筆錄,可能還是要檢視相關資料來確定是否符合相關刑罰規定,您應該是想提告該人妨害名譽,所以可能要看已經打馬賽克的照片是否還能輕易辨識出是你,以及論壇是否公開,以及是否有具體指涉您在賣淫的不實事實。
    3.是否足以讓檢方幫你調查,可能還是要看具體事證來看是否有調查必要,或可以其他方式確認發文作者本人。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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