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的財產分配

婚姻.監護 離婚 1305 次瀏覽
我的父母皆50幾歲了,最近準備要離婚,爸爸工作一直不穩定,小時候沒有跟媽媽說一聲就跑去中國工作了,在去中國前還欠了近100萬的酒債,是媽媽還清的,而爸爸去中國工作後也很少寄錢回來,就算寄錢也很少,幸好媽媽是老師,勉強還能養的起我們兩個小孩,小時候曾經想離婚但爸爸想帶走一個,媽媽也怕打官司可能沒辦法兩個都拿到監護權,所以等現在我跟姊姊都成年了才準備離婚。然而父母結婚時並沒有特別去用分別財產制,現在要離婚的話爸爸的財產幾乎沒有,而媽媽有存了一筆錢,現在住的公寓也是在媽媽的名下。
我的問題是:
1.這樣離婚的話爸爸是否可以拿到媽媽的財產?
2.若能提出未盡夫妻之責任和未盡撫養義務的話能夠有解套的方法嗎?
實在不想讓媽媽被爸爸苦毒大半輩子還要被拿財產...
c4d2ce3f用戶 發表於 2020/01/27 13:07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1/27 13:25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若媽媽財產屬於婚後財產,爸爸若行使婚後財產分配請求權,確實可能分的部分婚後財產,惟可考慮就父親過去並未對家庭有正面幫助並且有重大奢侈行為為理由,主張酌減婚後財產可得比例,是否有訴訟空間可持資料交由我們進一步檢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27 15:56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1.會,所以協議談掉比較省事。
    2.對簿公堂時可提出證據請求調整或免除。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1/27 21:31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仍然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適用,所以父親仍可向母親請求給予彼此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
    2.承上,父親如對彼此婚後的增加沒有貢獻的話,應有向法院要求酌減剩餘財產分配之空間。 惟能否酌減,某程度與法官心證有相當之關聯,建議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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