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212 次瀏覽
我因為朋友借我呼,被警察找上門,我跟我朋友一起帶回警局,我也驗尿,我朋友有承認是他的 ,所以他在警局,但我變成嫌疑人 等傳票


問題:傳票多久會到,我要如何跟檢查官說?
298f5874用戶 發表於 2020/01/31 03:29

3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07:09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刑事施用毒品案件,依您所述,若您有施用,驗尿會呈現陽性,建議照實陳述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298f5874用戶
    發表於 2020/01/31 07:14
    我在高雄地區,要如何訊問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1/31 08:33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目前你應盡速透過律師聲請在外戒癮處分,以免後續遭檢方處以強制勒戒處分。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呂昀叡律師
    呂昀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09:00
    回覆諮詢(130)、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關於吸食第一級與第二級毒品,若是初犯或是之前雖有吸食但五年內未再犯的情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第2項、第3項之規定,可能只送觀察勒戒,若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即會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因此不見得會被法院論罪科刑。
    2.	另外雖然檢察官也可以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規定為緩起訴處分並命令戒癮治療,如此您則不須在拘束人身自由的情況下拘禁在一定處所,但因為毒品犯罪的再犯率極高,所以檢察官會依個案判斷適不適合,若您沒有前科的話,倒是可以有機會爭取。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由律師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與律師面談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並可參考本事務所網站(),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8樓之2  咸正法律事務所  呂昀叡律師
    
    曾經辦諸多社會矚目案件:台北雙子星弊案刑事辯護案件、高階警官刑事貪污案件、地方首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跨國金融詐欺案件、總統大選地下賭盤辯護案、上市公司背信賠償案等,諸多類型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或非訟事務,擅長細緻化處理案件、展佈有效的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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