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筆錄已經回答不用律師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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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做筆錄的時候,警察有問是否要律師陪同,但我說沒有,我第一次上警局,緊張,那我還可以在請律師陪同嗎?
f8f122d5用戶 發表於 2020/01/31 07:27

6 位律師回答

  • 呂昀叡律師
    呂昀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08:31
    回覆諮詢(130)、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隨時」請律師的,所以您仍可要求委請律師。
    2.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由律師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與律師面談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並可參考本事務所網站(),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8樓之2  咸正法律事務所  呂昀叡律師
    
    曾經辦諸多社會矚目案件:台北雙子星弊案刑事辯護案件、高階警官刑事貪污案件、地方首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跨國金融詐欺案件、總統大選地下賭盤辯護案、上市公司背信賠償案等,諸多類型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或非訟事務,擅長細緻化處理案件、展佈有效的訴訟策略。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1/31 08:31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你好,只要在作筆錄之前都可向警局聲請律師陪同。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08:44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之前若已做過筆錄似乎無法要求律師陪同重新製作。之後偵查階段若傳訊做筆錄或出庭仍可律師陪同。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10:13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刑事案單純否認是不夠的,建議一定要委任律師,以維護權益.
    倘已單獨接受過警詢,建議儘速諮詢律師詳述當日應訊情形,以利日後前往地檢署應訊時,能更正或補充錯誤或不足之陳述,以充分辯護,避免因誤答問題而被入罪.
    
    請您預約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辯護及蒐證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12:17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後續也許還需要到地檢署製作偵查筆錄。在去地檢署前,可與律師討論案情,並由律師擔任您的辯護人。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13:53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1/31 23:31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2件、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經驗)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壹、	本案回答:
    一、	被告隨時都可以要求律師陪同接受訊問。
    二、	而且你可以要求等律師四個小時。
    三、	在律師到場之前請保持緘默(不要透露任何訊息給警察)。
    四、	有的警察會跟你閒聊,然後錄音。
    貳、【本所近三年刑案勝訴至少102件以上】:
    (一)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公共危險(284過失傷害、185之4肇事逃逸)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7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公共危險(185之4肇事逃逸,不知悉被害人受有傷害主觀上無故意;284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1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公共危險(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證據不足不起訴)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32VVV號不起訴分書1件。
    (六)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106年度調偵字第1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七)過失傷害(車禍過失傷害告訴人立場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467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過失致死案(車禍,無過失)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傷害案(包子店傷害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2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	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一)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二)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三)妨害性自主案(未滿十六歲性交)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四)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五)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六)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肛交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2VV案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公家測謊未過)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v30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九)妨害性自主(224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十)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北地檢106年度偵續字第4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一)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二)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懷孕墯胎案)臺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96VV號。
    (二三)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3VVV號再議駁回(維持不起訴處分)1件。
    (二四)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強制性交)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
    (二五)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安眠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度偵字第28VVV號。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酒店妹糾纏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4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八)妨害性自主案(利用權勢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未遂)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8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高等法院107年度侵上訴字第3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三一)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0VV號不起訴處分。
    (三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EMULE)臺北地檢106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1vvvv號、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P2P)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五)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三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P2P軟體)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七)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三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EMULE)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第2VVVVV號緩起訴處分1件。
    (四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V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V號緩起訴處分。
    (四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V26V號緩起訴處分。
    (四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VVV號(認罪和解)獲緩刑4年。
    (四四)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2vv號。
    (四五)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
    (四六)妨害秘密案(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6年度審易字第30VV號不受理判決。
    (四七)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八)妨害秘密案(浴室偷拍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3VV號(和解撤告)不受理判決。
    (四九)妨害秘密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浴室洗澡)(和解撤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訴字第69V號。
    (五十)詐欺案件苗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9號不起訴處分。
    (五一)詐欺案件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0V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二)詐欺案件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三)詐欺案件(帳戶遭盜用設虛擬帳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
    (五四)詐欺案件(人民幣換匯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6VV號、107年度偵字第10VVV號。
    (五五)詐欺案件(投資糾紛)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調偵字第1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六)詐欺案件(賭博糾紛)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續字第3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七)詐欺案件(委託代儲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7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五八)竊盜案件(支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6V號。
    (五九)竊盜案件106年度偵字第4VV4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十)竊盜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5年度易字第9VV號無罪判決。
    (六一)竊盜案件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V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六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遭移送大量輸入一級毒品海洛因案)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25VV1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二之一)代撰書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觀察勒戒裁定抗告成功案(與神同行案,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毒抗字第1v號、108年度毒聲更一字第v號)。
    (六三)毀損債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65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四)侵占案件臺北地院105年度易字第61V號無罪判決1件。
    (六五)毀棄損壞(溝通後對方無條件撤告)士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5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六)毀棄損壞(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易字第8VV號。
    (六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和解)新北地院106年度易字第8VV號公訴不受理判決一件。
    (六八)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捷運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六九)家庭暴力罪之遺棄案件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妨害家庭案件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9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一)妨害自由(強制罪、恐嚇危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49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二)妨害自由(持刀恐嚇危安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調偵字第4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三)恐嚇案件106年度偵字第1VVV0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四)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14VV號無罪判決。
    (七五)賭博案(網路賭博不構成賭博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77VV號。
    (七六)誣告案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七)少年傷害案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5年度少護字第2V3號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1件。
    (七八)妨害性自主(對於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九)妨害性自主(刑法224強制猥褻、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摸黑尋找耳環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4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V5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二)妨害名譽案件(加重誹謗逾告訴期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61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三)妨害秘密案件(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73v號和解撤告公訴不受理判決1件。
    (八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未滿18歲性交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176V8號緩起訴處分1件。
    (八五)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六)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0條第1項、刑法第231條第1項意圖使女子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罪嫌)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七)少年事件傷害告訴代理(和解成立、處分:訓誡加假日生活輔導)。
    (八十八)詐欺案件(刑法第339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35v號、108年度偵字第241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八)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108年度偵字第14v號、108年度偵字第5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八十九)妨害秘密案件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3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散布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片)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220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一)妨害性自主(未滿14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5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二)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1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網際網路刊登足以引誘使兒童或少年有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之行為而媒介以營利)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76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四)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五)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尚難認被告有明知肇事後仍逃逸之故意)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988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六)妨害風化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審簡上字第25v號上訴獲緩刑判決1件。
    (九七)妨害性自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證人證詞與a女供述大有出入)1件。
    (九八)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1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九)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01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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