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撞行人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78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9/01/2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行人門牙一顆斷裂、下唇撕裂傷縫2針、腳有輕微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行人先至醫院就醫、車主有報警,雙方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也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行人過馬路時被轎車左轉時撞到,雙方都是綠燈而行人有走在斑馬線上


六、問題:

想請問律師
對於行人部分該怎麼處理和解部分?
也想請問精神賠償部分怎麼算?
受害人(行人)需要準備那些資料進行和解?
有問過受害人保險公司對於門牙斷裂賠償部分表示只會賠償假牙不能賠償植牙部分這樣是否有誤??
71a8b2ff用戶 發表於 2020/01/31 20:28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20:5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
    1.和解部分,依傷勢之醫療相關費用,協調雙方接受和解金額。
    2.精神慰撫金,依照傷勢情形,參酌實務見解預估金額。
    3.行人可準備相關醫療診斷及收據供參。
    4.牙齒理賠若為強制險,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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