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
債務糾紛 其他 924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2018年1月的時候因臨時急需用錢,故有朋友建議可用零卡分期進行假買賣,替他做業績而他則拿現金10000元給我,並由我這邊支付申請當分期費用6000元,其餘款項由他做支付。 問題:目前對方以公司沒有收入為由不願支付費用,從一開始的洽談到現在的爭議皆有對話紀錄,這是否能提告處理。
事實經過: 在2018年1月的時候因臨時急需用錢,故有朋友建議可用零卡分期進行假買賣,替他做業績而他則拿現金10000元給我,並由我這邊支付申請當分期費用6000元,其餘款項由他做支付。 問題:目前對方以公司沒有收入為由不願支付費用,從一開始的洽談到現在的爭議皆有對話紀錄,這是否能提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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