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從拍賣平台上的代購業者預購香水,覺得有瑕疵想退貨可以嗎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174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是於某大拍賣平台經營代購之小型個人賣家,消費者於1/5下單預購香水,我在1/11從日本高島屋百貨公司完成購入(有收據),1/23消費者取件成功之後即提出認為商品瑕疵,但商品全新、外觀完整且品名正確這是我跟消費者都有的共識。消費者認為:使用該品牌多年,新開的香水有酒精味、味道很淡,跟他"六年前"買的味道不一樣,六年前買的跟兩年前買的"空瓶"味道現在還很香
(香水也是有保存期限,時間過久有可能變質,消費者也承認6年前的那瓶味道很濃但是是壞掉的味道)消費者質疑我從正規管道購買的商品即便外觀跟品名正確也有可能有內部瑕疵,要求我全額退費,所以雙方均向拍賣平台申請退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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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平台非常罐頭式的發給我一封e-mail,引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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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回信中以消保法第19條的但書"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回覆拍賣平台,
引用「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其中第2款規定「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依照購物流程,確實是按消費者依個人需求所指示,代為採買,屬於「客製化」為其代買商品,並非事先購買。

2.消費者若依民法第354條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也應提供證據,不應憑記憶及覺得不對這種模糊的說詞。

3.依據民法259條,消費者可以不附理由退回商品的前提是商品原狀(或可回復原狀)退回!從訊息內容看的出來消費者已經拆封使用。

問題:
1.想詢問律師以上我要辯駁拍賣平台以及引用的條文使用是否正確?
2.消保法第19條的但書對於我這樣的代購業者甚至是這樣的情況是有保障的嗎?
3.如果拍賣平台堅持判我要退費,我是否可以申訴"代購的勞務費"及"以拆封商品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4.如果拍賣平台堅持判我要退費,我有其他的申訴的求償管道嗎?
2ba3c4b9用戶 發表於 2020/02/02 03:39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2/03 15:11
    回覆諮詢(1866)、最佳解答(144)、獲得感謝(615)

    您好:
    1.您雖然可主張代購屬於消保法第19條但書之規定,但您必須事先告知消費者排除適用七日鑑賞期,否則仍不能免除無條件解約的責任。
    2.消保法的立法目的是保護消費者。
    3.若您對於拍賣平台的處置不服,可另行向法院請求消費者履行契約或其他請求。
    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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