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追訴期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693 次瀏覽
想請問

本人已在9月8號對兩名臉書發文者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到現在 2月2號 五個月了都還查不到嫌疑犯

後來 我打算對其他200多名臉書轉傳分享者提出告訴

因為我知道有六個月的追訴期 過了就無效

今天2月3號我再次去了警局報案

警察和我說 案子已經在偵查 

所以只要等開庭 在跟法官說我要追加告這些分享者

不會有超過六個月的追訴期的問題

是這樣沒錯嗎 ?

還是警察只是懶的去辦這麼多人的案件

我只是擔心時間過了我就無法告分享者

萬一兩名嫌疑犯都查不到 我不就不能告其他分享者
7059b7de用戶 發表於 2020/02/02 14:24

2 位律師回答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3 15:12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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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行法律事務所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2/03 15:19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若您擔心您追加告訴的臉書轉傳分享者超過告訴期間,建議您以書狀方式遞給警局或地檢署,避免嗣後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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