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追訴期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56 次瀏覽想請問 本人已在9月8號對兩名臉書發文者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到現在 2月2號 五個月了都還查不到嫌疑犯 後來 我打算對其他200多名臉書轉傳分享者提出告訴 因為我知道有六個月的追訴期 過了就無效 今天2月3號我再次去了警局報案 警察和我說 案子已經在偵查 所以只要等開庭 在跟法官說我要追加告這些分享者 不會有超過六個月的追訴期的問題 是這樣沒錯嗎 ? 還是警察只是懶的去辦這麼多人的案件 我只是擔心時間過了我就無法告分享者 萬一兩名嫌疑犯都查不到 我不就不能告其他分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