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糾紛-產權問題
其他 其他 1365 次瀏覽你好, 我在約10年前購買了桃園的一間房子。房屋的所有權人和貸款都是我獨自擁有。房屋的頭期款有一部分來自弟弟的匯款,而後弟弟有自願固定每月匯款到貸款帳戶。因為是媽媽住在房子裡,所以我的理解是協助負擔媽媽的住宿費用。而當初的頭期款,弟弟有明確的email表示那筆錢是要還給爸爸,因為他之前用掉爸爸的錢,所以現在當作是照顧爸爸退休生活。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1. 現在弟弟看到房子行情漲價,所以他想要來分杯羹。請問在房子產權和貸款都是我獨立擁有的情況下,弟弟可以申請強制加入房屋所有權人嗎? 因為弟弟有提出要請律師。 2. 如果產權還是專屬於我,弟弟算是我的債權人嗎?但是我沒有向他借錢,只是他有自願的協助負擔媽媽的住宿費用。弟弟可以限制我出售房屋嗎?我出售後,他可以要求平分獲利嗎?我需要把他自願負擔的部分還給他嗎? 3. 爸爸去年過世,因為弟弟有明確說那比頭期款是給爸爸的錢,所以那筆錢算是遺產嗎?如果是,那其他家人有權利來平分房屋賣掉後獲利嗎? 謝謝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