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偵查庭後到正式開庭的等待時間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95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在107年12月因借帳戶給朋友使用,但朋友與買方有交易糾紛,且協調未果,買家在該年12月底對我進行提告(金額五萬台幣),吿的是詐欺罪,並在108年7月11召開偵查庭,其中書記官有詢問為何不與對方和解,但對方只接受我賠償五十萬元才願意和解,我不同意,所以才會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但截至
今日,我仍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我現在因為有購屋打算要去申請貸款,但擔心因為此案尚未解決,銀行無法審核我的貸款(我有正常穩定的工作且可以承擔貸款)

問題: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詢問此案處理進度?時間拖太久了,去年10月被害人透過FB跟我聯繫希望我退款給他就好;我覺得已經過了這麼久,而且現在又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我需要的是一個判決,我才可以退款給對方。請問各位律師先進,這案子有機會提前開庭嗎⋯⋯
621c090c用戶 發表於 2020/02/04 00:21

1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4 00:4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
    1.確認該案是否已經檢察官起訴?
    2.起訴後可該管法院查詢案號並詢問進度,或聲請定期審理。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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