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437 次瀏覽
本人是酒店經紀
目前有一名女子假藉要去酒店上班為由
跟我借支生活費 因為是朋友關係 所以當下沒有太多顧慮 只跟她要了匯款帳號 
就轉帳給她  沒有寫本票 也沒有留個資   現在 這名女子也沒有去上班 也避不見面 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 有什麼法律途徑可找到這名女子出來面對
ca4b3353用戶 發表於 2020/02/04 20:15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2/04 20:21
    回覆諮詢(6988)、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目前你可先就對方欠款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2/04 20:23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可用匯款紀錄及其他相關可證借貸關係的證據,向債務人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2/05 10:09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依您所述,若該女子一開始即未打算到酒店上班,卻以此為由向您借支生活費,後即避不見面,有構成詐欺罪的可能,建議您備齊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審酌相關資料後提供較精確的法律意見為宜。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5 13:59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事官多年,您所述情況,有提告刑事詐欺罪之空間,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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