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及限定繼承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899 次瀏覽
您好!

大致內容是
祖母要把名下一棟房子贈與給我
爸爸有負債
但因為有上網查詢法條
1148-1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財產視為
其所得遺產。

意思是說若不幸祖母在贈與我房子兩年間過世,這間房子會被視為遺產,這棟房子將來會需要拿去抵銷爸爸的債務嗎?(我的認知是若這筆被視為遺產,依照繼承順序我是不能繼承這間房子,最後房子必須讓爸爸繼承?)
d3f5d4de用戶 發表於 2020/02/04 21:33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5 06:47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因為您不是法定順序的繼承人,您父親才是,所以祖母對您的贈與,並不符合該條之前提,也就是繼承人,所以不會有該條之適用。但可能會相關贈與稅的問題,需要處理。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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