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同意離職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912 次瀏覽
今天跟雇主提10號會離職(工作1個多月 未簽任何契約) 但雇主以人手不足為理由不同意 但這應該不是我要負責的吧? 想請問我是不是可以10號直接不去上班(因工作性質不需交接等等的程序)
2297607a用戶 發表於 2020/02/07 17:38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8 08:53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以您的年資,應該是不需要提前預告,法令已經預設老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找人接替,所以您的離職應不需雇主同意。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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