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張貼本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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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未經過本人同意私自影印照片並張貼家門口,內容我認為有損我名譽字樣

問題:
1.請問如何像他提告?

2.如果他依舊張貼並還照片,有構成騷擾嗎?
66808e32用戶 發表於 2019/07/18 07:15

1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8 11:26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比較建議先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惟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維護您的權益,歡迎一起討論本案應如何處理,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66808e32用戶
    發表於 2019/07/20 13:10
    那請問律師:這幾個字樣在公告場合張貼有構成犯罪嗎?「欠錢不還」前面有本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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