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其他 其他 1945 次瀏覽在路邊買飯糰 店家滾的熱水倒了 導致我二度燙傷 但是肇事責任看法不依 店家認為是我踢到他的管子才導致他熱水倒的 但我認為 是他的熱水本身架的就很不穩(陽春幾乎沒底座的移動式爐子上面放幾公升的熱水蒸著幾斤的糯米+飄在空中的管子而且放在地上) 因為我確實沒踢到 但很可能是因為褲管有擦到+本來就不是很穩所以才倒的 本來想說自認倒楣 但之後到大醫院診治後 家裡人 去找店家理論 也沒說要賠償 就是去跟他說它爐子這樣放很危險 想要一個道歉 店家態度卻非常糟糕 我想問問看 這樣能不能告他過失傷害 討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