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關係
其他 其他 2091 次瀏覽兩個兄妹從小妹妹就給人收養 後來愛上了對方兩個後來也有小孩 這樣算是觸法嗎?
兩個兄妹從小妹妹就給人收養 後來愛上了對方兩個後來也有小孩 這樣算是觸法嗎?
刑法第230條(血親為性交罪)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好: 可能會有刑法第230條血親性交罪的問題,但似乎不是沒有答辯的空間。 曾有最高法院判決:「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親屬和姦罪,其所謂「和姦」,係指男女雙方基於合意,故意為婚姻以外之性交行為而言。故男女雙方已結為夫妻者,縱因違背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近親不得結婚之限制,而屬於無效之婚姻,然若誤認婚姻無效為有效,屬於「事實錯誤」範圍,而非屬於「法律錯誤」範圍,無刑法第十六條之適用。此時當事人既係以「夫妻關係」為正當之性交行為,主觀上欠缺犯罪之故意,尚難論以該條之罪。」 故若兩兄妹結婚後方有性行為,可能有前述最高法院判決的適用,而有答辯之空間。
您好: 這條成立的假設前提是同意的情況下,如是不同意的情形尚會有構成強制性交等問題。 如不是結婚的情況,萬一遭追訴視案件的具體事實可能要想其他的抗辯方式。
刑事訴訟法第234條: 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妨害風化罪,非左列之人不得告訴: 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刑法230條是告訴乃論之罪,要有提告才符合成罪要件。 檢察署在無人提告的前提下介入偵查的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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