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30年父親要求扶養,法院可查他的保險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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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30年父親要求扶養,法院可查他的保險箱嗎?
因為母親說,他從年輕做生意的關係,就會將很多黃金存在保險箱,
離婚後也沒處份這些黃金就離婚了
最近中風後要求我們負擔全額仁愛之家的錢,
請問在法院可以請求法官查他的保險箱嗎?
萬一查出他有很多黃金,可以以此抗辯嗎?
藉以減輕扶養金嗎?
感謝
18a010d2用戶 發表於 2020/02/13 09:23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2/13 10:28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一則最高法院的見解供您參考:「
    按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直系血親卑親屬為第一順序履行義務之人,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民法第1114條第1款、第1115條第1項、第2項、第1117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民法第1117條第1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而同條第2項僅規定,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並非規定前項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是直系血親尊親屬,如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者,自無受扶養之權利;易言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仍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最高法院62年度第2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參照)」
    
    簡言之,如您可以證明父親尚能以自己的財產維持生活,是有可能讓法院判決父親尚無受扶養的權利的。又保險箱如您可以特定於何處或大致知悉在哪間銀行,則不妨聲請調查以達到證明父親尚能以自己的財產維持生活之目的。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3 10:28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如果有證據可以釋明您父親在哪個銀行有保險箱,應該可以請求法官調查。
    2) 如果您父親沒有需要扶養的狀況,您可以主張父親未符合請求他人扶養的法律要件。
    3) 如您出生後,父親沒有扶養過您,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如果有其他事由,如您所說的其實還是有其他財產,可能也可以跟法院聲請減輕您的扶養義務。
    
    
                         
  • 18a010d2用戶
    發表於 2020/02/13 12:21
    感謝2位大律師解答 據我所知,如果他往生,我是唯一繼承人,我可以請法院開立執行遺產的函,法院會發函銀行公會查處全台的銀行來統計總財產,其中也可包含銀行保險箱,由於他離家30年,我跟本不知道他目前財產情況,也因此那間銀行有財產當然一無所知,那請教大律師,可以用此方式清查嗎?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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