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對方但一直沒還,還用各總藉口拖延,有借據有辦法提告嗎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421 次瀏覽
對方在2019/5月說有土地投資找我投資,說借他6萬到時會還我12萬,所以當時有簽借據,壓得日期是2019/09/23把錢12萬全數歸還,但到今天2/15了錢還是一直沒有歸還,這期間一直推託 說10/15陳老闆的支票下來會歸還,後來又說支票有問題要11/15,後來又說有問題就沒下落了,後來11月某一天叫我開車去找他要把錢還我,然後把車子抵押做他保人,抵押的錢下來在把錢還我,整個就不符合邏輯。

所以想請問律師
1.借據有雙方簽名也有拍身份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提出提告嗎?

2.
因為除了6萬塊是有紀錄的但後來還有拿2萬4是沒有紀錄的 所以總共是8萬四千多
雖然是匯款6萬但當初談好的12萬 所以是照12萬去歸還嗎?

3.那我是要提告對方詐欺還是申請支付命令呢還是我怎麼做會比較好呢

在麻煩律師了
da6cb383用戶 發表於 2020/02/15 22:20

3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5 22:22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支付命令或提告吧,詐欺我覺得證據不夠,不是欠錢不還都可以告詐欺的
    
    
                         
  • 賈棕凱律師
    賈棕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5 23:47
    回覆諮詢(10)、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

    先申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2/16 07:56
    回覆諮詢(19563)、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3)

    您好,回覆如下
    1、有借據及對方資料,可以用來提告民事訴訟或申請支付命令
    2、如可證明實際借款12萬,自然可要求返還本金及利息。
    3、詐欺較難成立,可採用1的方法,且支付命令較為便利。
    如須協助聲請支付命令或提告,可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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