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涉及婚姻

婚姻.監護 其他 990 次瀏覽
你好我是女生,我與一位已婚的女性產生感情,她丈夫目前得知這件事情大概兩年的時間(但我方與女方沒有承認),目前對方也已經分居一年半多,已無通訊、但婚姻依然存在。
中途對方有發送恐嚇簡訊、威脅(有證據)但是都沒有多做回應,近期對方說「要書解書或直接走民事訴訟才肯離婚」。
我想要問的是,像這種狀況能夠提告成功嗎?
算男方告妨礙婚姻勝訴了,他們的婚離的成嗎?
男方手上握有我寫給女方的信件唯一此證據這樣也可以勝訴的機率高嗎?
同志在妨礙婚姻這件事情上該怎麼定義呢?

謝謝各位
e02a35b1用戶 發表於 2020/02/16 12:23

4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6 12:3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
    1.分居一年半多,已無通訊,對方有發送恐嚇簡訊、威脅等情,應檢視是否符合裁判離婚事由。
    2.應視妨礙婚姻此事,是否為以之訴請離婚同一件事,則影響可否訴請裁判離婚。
    3.應檢視書信內容判斷。
    4.同志仍可能有妨礙婚姻之相關責任。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2/16 13:01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
    1.分居一年半以上可以考慮就雙方已無互信互愛之基礎為理由,女方據此為理由提出判決離婚(民法1052條)。
    2.倘若女方與你有外遇事實,你除了負擔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對方可能因此有理由以他人介入婚姻為事實,拒絕離婚,不論為同性伴侶或是異性伴侶。
    3.惟,對方所掌握事證是否有提出侵害配偶空間,可持資料交由我們進一步釐清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2/16 18:23
    回覆諮詢(4141)、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可往民法第1052條第2項其他重大事由主張,此條是使法官判斷婚姻的破綻是否客觀來看已使本段婚姻難以維繫,如是則有判決離婚的空間,因此:
    1)依所述對方似乎也有離婚意願,推測應該是某些條件談不攏。此部分可蒐集對方有離婚意願之相關證據。
    2.)除此外,分居、威脅恐嚇等證據也可用來主張。
    
    2.只是1052條第2項規定如果破綻可歸責於配偶之一方,該可歸責者不可請求離婚。也因此,如果有被認定外遇,在此部分可能會有影響。這需要一個個細節去判斷她們婚姻間的問題有哪些,還有對方手上的證據可能有哪些。
    
    3.同性仍有可能有侵害配偶權的問題,這需要檢視您所述的內容進行判斷。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02/16 22:58
    回覆諮詢(1925)、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好!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
    建議您可以與我約一個時間見面討論、讓我處理及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便作出正確、對您有利的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聯絡!
    方便的話,可以把資料提供給我過濾、判斷。
    ~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E-Mail:  a121218@ms19.hinet.net
    手機: 0983-016-238 (中華電信)
    LINE ID: a121218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