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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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詢問之前有要被民事賠償對方,但是我沒有工作名下也沒有財產,請問對方能強制對我怎樣嗎?
ddb30680用戶 發表於 2019/07/19 15:51

2 位律師回答

  • 侯美滿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9 17:16
    回覆諮詢(51)、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15)

    如債權人執行不到財產,可聲請換發債權憑證,於將來不定時再聲請強制執行。
    如有脫產或損害債權行為,對方可進行民刑事程序。
    建議有能力可清償債權時,誠意履行。
    
    
                         
  • ddb30680用戶
    發表於 2019/07/19 17:21
    請問我不太了解換發債權憑證的意思?沒有脫產行為就一直無財產狀況,也無薪資部分,請問這樣也可以換發嗎?執行不到財產是指什麼行為呢?因為對方也無催討,謝謝您
  • 侯美滿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9 17:27
    回覆諮詢(51)、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15)

    債權人可以持原來判賠的確定判決向民事執行處聲請調查及執行財產,若都扣不到,法院會發給他一個憑證,將來債權人可以再直接向執行處再聲請執行,不需要另外再跟您催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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