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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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六月十六搶奪按被抓等到隔天開庭我都坦承犯按,也跟法官請求讓我能對被害人對不起以及賠償被害人希望被害人能原諒
原本地檢是被收押,後來到法院五千元交保
問題:我已交保回來,七月二十四要開庭會被收押的可能嗎
2421fcb1用戶 發表於 2019/07/19 19:49

1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19 21:2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檢察官還是有可能對您聲請羈押,但既然法院第一次就沒有准許,沒有收押,除非有其他具體的新事證,法院准許的機率不高,但為求周全,建議您委託專業律師協助,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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