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佔

刑事犯罪 其他 1406 次瀏覽
因丈夫於門市店面上班在結帳之餘 退客人不要的發票後再從中拿取該發票金額 每次金額在200~1500內上下 大概10次不等 總額應該ㄧ萬至兩萬之間 現在對方要找我們談 ,
我想問1.如何必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2.丈夫有誠意願返還侵佔的金額,是初犯,多少賠償金額合理呢?
3.若合解內容成立,是只有民事不能告 那刑事呢?如何能簽屬對方民刑事都無法告的合解書呢?
再麻煩各位律師播空回覆 真的很謝謝您們~
977b33ac用戶 發表於 2020/02/17 13:49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7 15:37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詢,回答如下:
    1.如何必免對方獅子大開口?
    2.丈夫有誠意願返還侵佔的金額,是初犯,多少賠償金額合理呢?
    1.及2.都是看個案狀況,既然說是和解,就要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金額,沒有一定。
    3.若合解內容成立,是只有民事不能告 那刑事呢?如何能簽屬對方民刑事都無法告的合解書呢?
    可以在和解書中註明。
    綜上所述,建議您委託律師處理,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8 12:41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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