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叫我送貨但是開自己的車發生事故,可以跟公司分攤損失嗎?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134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02.1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有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送貨途中停紅綠燈,看見綠燈直行,對方因前方車輛煞車也煞車,我煞車不及撞倒前方小貨車,雙方後來和解 六、問題: 老闆知道今天我開車上班,於是叫我去送貨,所以我是開自己的車辦公事(送貨),公司也沒有所謂的公司車,但途中發生車禍,請問車子的損失我可以跟老闆求償分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