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個人賣家受限於七日鑑賞期的約束嗎?

消費糾紛 其他 160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2/5(三)在LINE上跟個人賣家下訂買手機,約定這台手機需有原廠保固7個月,賣家同意但需先支付定金伍仟元,才能拿到手機,我就用網路銀行轉帳給賣家。
2/16(日)和賣家碰面驗機,發現產品跟當初約定的不一致,手機當場退還給賣家並告知賣家我不要這隻手機了請把定金退給我,現在賣家不退定金。
問題: 
1.我可以用七日鑑賞期不論理由退費,讓賣家把定金退給我嗎?
2.是否可以寄存證信函給賣家,若可以,請問引用的法律條文是哪些?
3.因產品跟當初約定的內容不符,所以我不支付剩餘款項,賣家有辦法引用哪條法律逼迫我付款嗎?
2bf5e202用戶 發表於 2020/02/19 22:12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2/20 10:34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
    1.若符合消保法第19條之規定,即可適用7日鑑賞期的規定退貨並解除契約。但依您所述,若產品與當初約定不同,您本即可拒絕受領該產品並要求對方給付當初約定的產品,若對方經催告仍不履行時,您即可解除契約並要求對方返還定金。
    2.可以。
    3.對方若認為您拒絕給付價金無理由,可向法院訴請您給付價金,再由法院判斷有無理由。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